今天去看了某知名人物的blog

而主題又是社會大眾該關心的電影院會不會倒掉的問題

病因在哪裡?

還不就是網路帶來的強大商機

跟著作權法的罰金不夠高關的不夠久


想當初我第一次使用電腦這種東西時

是在國小3年級

被我 姊-正妹coka 帶去網咖用她說很好玩的聊天室跟理想國bbs

(當年網咖一小時還要25元)

我自己也忘記那天下午是怎樣度過

只知道很無聊的東西

一點都沒意識到我剛剛1小時所碰的東西

未來是多麼可怕的東西

沒錯!!


到了現在...

就算是本人

每天也一定要在網路上漂1個小時

(實際上是3個小時)

網路讓日記變成blog

讓電影院跟唱片行倒閉

還讓型男正妹變成宅男腐女

也許我們該從網路抽身了?


先從砍掉blog下手 XD?!

別鬧了孩子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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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rad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