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年快樂阿 ...

大概又快2個月沒有發表文章了

真是糟糕的我阿

好吧 .... 今天的主題相信大家一定都很好奇

是的!!本人是個熱愛看小說的人

所以每次在書店免不了一番嘴賤

而從前幾年就開始小有名氣的九把刀先生

也免不了被我嘴賤一番

(雖然這麼說本人還是很推薦他的"臥底"一書)

然而在最近看小軒姐姐的部落格時候

發現了最近又因為創意問題而提出的告訴

(詳細請參見 小軒姐的BLOG http://blog.pixnet.net/dbgtc)

當然就順便去台灣論壇看看別人發的文拉

根據長期在網路打滾的經驗來看

十之八九都會分成兩大派

說難聽點其實一堆人都是來湊熱鬧而已

(好像我也是其中之一....)

不過在爭論的過程中

我發現很多人都對於創意的觀念很差

(台灣畢竟是盜版王國啊!!)

大部分支持高中生那一掛的人

都以"難道相像的題材就不能再被發表嗎?"

是啊?不能嗎?當然可以啊!!

只是如果相像的題目用一樣的架構一樣的敘述方式來表達

人家當然會說你是抄襲

何況還不只一篇文章

又讓我想起去年在Youtube上發生過的一件事情

那就是美國的某位表演團體

將台灣前幾年的全國Para比賽中的音樂和舞步

在Youtube發表...

這件事情讓當時台灣的Para舞者們大怒了一頓

以一般大眾的心理一定認為這個沒什麼

但是對於不管是作家、舞者、設計師 ... 這些人來說

我們花了一個月兩個月甚至是一年兩年的努力

可以在其他人用短短的 ctrl + c 的瞬間

變的一毛不值 ....

(自從讀了設計科系後越來越有感觸了)

希望全台灣的人共勉之 ..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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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rad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